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海洋经济与沿海经济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23年度开放课题启动结项验收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结项受理范围为2023年度开放课题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如已达到结项条件也可提前申请验收。
二、结项条件
课题研究成果须与申请时设定的研究主题一致,成果达到以下条件:
(一)一般课题
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15万字以上专著1部;②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期刊发表的论文1篇;③SCI收录论文1篇;④市级以上领导签批1项;⑤公开发表高水平理论文章3篇以上。
(二)重点课题
成果满足一般课题五个验收条件中的两个;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权威出版社20万字以上专著1部;②CSSCI期刊论文1篇;③中科院SCI三区以上期刊收录论文1篇;④SSCI收录论文1篇;⑤省级以上领导签批1项;⑥省级行业规划等成果编制1项。
权威出版社参考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以及海洋出版社、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等。
(三)以上成果署名单位须包括“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海洋经济与沿海经济带研究中心”;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经费资助”。未按上述要求标注者,不予认定为课题成果。
三、结项材料
1、《开放课题验收表》;
2、《开放课题任务书》;
3、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4、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附论文检索证明);
5、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组织为一个完整的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以著作形式结题的,需邮寄2本著作至指定地址。
未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延期情况说明,写明已有研究成果、研究进度以及预计结项时间等。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bshyjj@126.com。著作邮寄至河北秦皇岛河北大街西段360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逸夫楼707-1,066004。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联系人及电话:王妹娟 13463392122。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海洋经济与沿海经济带研究中心
2024年5月30日